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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本所行政相驗申請服務時間:
星期一~星期日08:00~17:30(上班時間電洽或親洽衛生所;例假日由衛生所值班(機)人員受理,並聯絡值班醫師行政相驗。)

2、所需文件:
申請人及死者身分證明文件 (健保卡或身分證)、疾病診斷證明書

3、行政相驗流程:
(1)提出申請(電洽06-6852014或親洽)
(2)非自然死或病死需司法相驗
(3)自然死或病死請提供連絡電話、大體停放處
(4)提供申請人及死者身分證明文件、疾病診斷證明書
(5)行政相驗
(6)繳費及領取死亡證明書

臺南市白河區衛生所行政相驗流程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