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高齡駕駛人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時間:
自113年1月16日起調整為星期四13:30~16:30
服務項目:
1、高齡駕駛人體檢
2、認知功能測驗
所需文件:
1、健保卡
2、4張近三個月1吋照片
3、要換發之駕照正本
4、身分證影本
駕照體檢及認知功能測驗流程:
1、掛號
2、填寫體檢表
3、一般體格檢查
4、醫師理學檢查
5、認知功能測驗
6、批價
7、領取體檢表
體格檢查合格標準(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64條):
1、視力:優眼祼視力達0.6以上者者或矯正後優眼視力達0.8以上。
2、辨色力:能識別紅、黃、綠色者。
3、聽力:能辨別音響者。
4、四肢:四肢健全無殘缺者。
5、活動能力:全身及四肢關節活體靈敏者。
6、疾病:無精神耗弱、目盲、癲癇或其他足以影響汽車駕駛之疾病。
7、其他:無酒精、麻醉劑及興奮劑中毒者。
注意事項:
1、高齡駕駛人若視力未達標準者,體檢後請於每週三下午親自至監理站辦理換發。
2、高齡駕駛人領有殘障手冊且有使用特殊機車者,體檢後須親自至監理站辦理換發。
3、其餘高齡駕駛人,體檢後親自至監理站辦理換發。
4、高齡駕駛人詳細資料,請參考交通部公路總局